环保督查已经进行了3个多月,在督查工作中反应出的一些问题很值得人们关注和思考。
近期环保部披露的数据显示,督查进行3个月以来,该部派驻京津冀及周边28个城市的督查组共检查了32408家企业(单位),其中存在环境问题企业20602家,问题率达到63.6%。
其中反应的问题主要表现在:
一、企业擅自撕毁封条强行违法生产、阻挠执法等事件屡次发生出现
二、人们清除‘散乱污’企业意识淡薄,思想难以转变,常抱有侥幸心理。
三、很多“散乱污”企业在当地存在已久,甚至成为不少企业主的“生存之道”,转变他们的观念需要时间
四、乡镇政府整治不到位,部分企业主法律意识、环保意识不强、对“散乱污”认识不到位等问题
五、面对动态变化且隐蔽性强的“散乱污”企业,乡镇政府缺少治理经验
六、部分封条的粘贴手续并不规范,而且并没有进行相关备案。
环保局对“散乱污”企业的整治标准有两项:一是关停取缔存在无证无照、涉嫌违法违规经营、高污染、高能耗、低产出等情况的企业;二是停产整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、环境污染较小、能耗标准较低、安全基础较好的“散乱污”企业。